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新版《醫療器械監督管理條例》實施已經有兩個多月的時間,盡管這部法規與之前的法規相比有很多先進指出,但要想真正發揮其效果還需要比較漫長的過程,為了這部法規得以更好地推進,我國又公布了五部新的規章制度,這些新制度從醫療器械注冊、生產、經營的方方面面來細化監管內容,讓監管工作能盡快落到實處,為整個醫療器械行業健康發展保駕護航。
此次發布的新規分別是《醫療器械注冊管理辦法》、《體外診斷試劑注冊管理辦法》、《醫療器械說明書和標簽管理規定》、《醫療器械生產監督管理辦法》、《醫療器械經營監督管理辦法》,這幾部法規針對醫療器械的關鍵環節管理加以細化,針對市場上常見的醫療器械虛假宣傳、夸大宣傳等問題《醫療器械說明書和標簽管理規定》中指出,一些含有斷言性的功效說明不得出現,如包治、根治、確保治愈等等,說明治愈率或有效率的承諾性預言也不得出現。
生產是醫療器械安全與否的重點環節,為了確保出廠醫療器械的安全性,《醫療器械生產監督管理辦法》中要求對于醫療器械生產企業要加強管理,對于各企業要增加檢測的頻次,并設立信用檔案制度,企業根據要求接受相關部門的評價,對不良信用記錄在案,并針對這些不良記錄企業設立黑名單,將之列為重點監管對象,由于不良信用而多次被曝光的企業藥監局可對其進行責任約談,根據相關法律進行罰款或者接受法律部門的處罰。
五部規章制度對醫療器械企業的義務和責任從注冊(備案)、生產、經營到使用等各個環節進行細化,切實做到為新版《醫療器械監督管理條例》保駕護航,這些新條例將于今年10月1日開始實施,醫療器械行業監管力度將隨之加強,行業有望朝更規范的方向發展。